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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疟疾防治一线人员培训班在我院举行

时间:2011年04月21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yuehui 点击:
周村区疟疾防治一线人员培训班在我院举行 为了落实卫生部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为切实保障当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响应联合国千年发展...
 

周村区疟疾防治一线人员培训班在我院举行


为了落实卫生部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为切实保障当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响应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提出的在全球根除疟疾的倡议,保证到2020年在我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结合当地实际、为保切实落实,周村区卫生局、学院附属医院、学院护理学院三部门联合,于4月20日举办了周村区疟疾防治一线人员培训班。
培训班由护理学院赵海燕副教授主讲,结合学员均为一线卫生室检验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保证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100%,从以下方面进行了培训。
一、从防治角度进行规范:
1.防蚊灭蚊。疟疾传播季节,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在疫点采取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杀虫剂处理蚊帐等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疟疾传播季节,提倡流行区居民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二、从传染源控制和管理进行规范: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怎样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进行快速诊断试条(RDT)辅助检测。RDT检测阳性者,须采集并保留血片备查。
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当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人应当进行全程督导服药。
3.加强疟疾疫情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报告疟疾病例。
4.病例核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5.疫点处置。在出现疟疾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疫点),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病例搜索,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RDT检测,同时对疫点所有住家采取相应的媒介防制措施,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提供疟疾咨询服务信息。
6.休止期根治。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
三、实际操作:
组织学员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通过显微镜下实际观察,确保每个学员都能够准确及时识别疟原虫。

这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密切了与属地行政部门的关系,为传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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