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科参加关于2010年《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GUP)的认证
为贯彻实施《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深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2010年6月市药监局工作组人员,对我院药房、药库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从药品购进、储存、调剂、临床使用、验收记录及药师资格、培训档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检查,市药监局检查组对我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药械科对《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中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再一次进行详细解读,使其正确理解和掌握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认真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其整改成果如下:
1、强化了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2、对从业人员建立了完整的健康档案
3、加强了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4、建立了完整的药品采购档案
5、对药库进行分区、分类管理并安装了空调,购置了大型冷藏柜、冰箱及药品存储货架大大改善了药品储存条件,为保障药品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药械科
201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