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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暨医院评价的通知

时间:2010年12月13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yuehui 点击: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国、全省“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医院巡查”及全市“医疗安全年”活动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国、全省“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医院巡查”及全市“医疗安全年”活动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近期拟组织开展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同时对二级综合医院进行相关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此次督查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其中市卫生局重点督查市属、市管和各区县综合医院,其他医院由所在区县卫生局负责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
  2、全市“医疗安全年”活动、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活动和医院评价活动开展情况;
  3、公立医院改革(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限价收费、门诊预约服务、电子病历、检验影像结果互认等)开展情况;
  4、医院管理及核心制度落实情况;
  5、药事管理工作情况;
  6、护理服务和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7、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情况;
  8、病理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9、后勤安全保障落实工作情况等。
  三、督查方法
  本次督导检查由市卫生局领导带队,抽调市属医院、市管医院和部分区县医院医政管理、临床内科、外科、妇科和护理、院感、药事、检验、后勤安全(包括院务公开、平安医院)等专业专家,依据《2010年淄博市医疗质量安全检查考核暨二级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内容和标准要求,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实地查看、现场考核等办法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
  四、督查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29日,分组进行督导。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每单位督导时间半天或一天,具体督查日期由各督查组安排。
  督查单位:
  第一组:张店区人民医院、周村区人民医院、高青县人民医院
  第二组:淄川区医院、博山区医院、沂源县人民医院
  第三组: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淄矿集团中心医院
  第四组:淄博化建医院、淄博昌国医院、淄博广电医院、齐鲁石化医院集团胜利医院
  第五组:临淄区人民医院、桓台县人民医院、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
  第六组: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万杰肿瘤医院、淄博颜山医院、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昆仑医院
  第七组:山东侨联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山东铝业公司医院
  其他市属医院、市管医院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本次督导检查涉及医院质量与安全、医院评价、公立医院改革等内容,督查结果还将作为新一轮医院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和市管医院要高度重视,对照《2010年淄博市医疗质量安全检查暨二级综合医院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内容和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督查和自查整改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2、各督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2010年淄博市医疗质量安全检查暨二级综合医院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内容和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当日形成书面反馈意见,进行集中反馈,在肯定工作同时,重点反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
  3、各督查组检查人员的交通车辆、食宿由各被检单位负责。检查期间工作人员一律吃工作餐,中午严禁饮酒。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对辖区内其他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查情况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市局医政科。
  附:2010年淄博市医疗质量安全检查暨二级综合医院评价考核实施细则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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